各有关单位及工艺美术艺人: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创新发展,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学会定于9月6日—9日在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举办“2013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暨‘新人新作成果汇报展’”。本届博览会在弘扬传统工艺美术文化的同时,更着重于展示新作、推进创新、培养新人、促进发展。现将展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2013年9月6日至9月9日(9月4、5日布展)
二、地 点: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南京市玄武门22号)
三、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支持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三)承办单位: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江苏省工艺美术学会
(四)协办单位:各市经信委、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学会
四、展会费用:
一楼展厅:
(1)标准展位:3X3国际标准展位,包括三面展板、两只射灯、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一块楣板、地毯。展位费为单开口5000元/个,双开口5500元/个。
(2)光地:500元/平方米,36平米起租,不含地毯。
(3)特装:本届博览会将按市划分展区,每个展区的展位均由省协会所属的设计公司量身订做,统一特装,以确保全场设计风格的和谐。为此,各展区展位的特装方案将在施工前分别与各市协会确认,展位特装费将在上述展位费或光地费的基础上按平均分摊额加收。
特别注意:租用光地不包含任何设施费用,展馆将一次性收取10元/平方米的特装管理费,并按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
五、展会主题活动:
(一) 举办“2013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暨‘新人新作成果汇报展’” (展览时间:2013年9月6日~9日);
(二)展示和销售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和优秀工艺美术工作者的精品佳作;
(三)评审“2013‘艺博杯’—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奖”和“2013江苏省精品博览会‘新人新作奖’”之金、银、铜等各类奖项;
(四) 举办紫砂、刺绣、核雕、剪纸、泥人、切箔等手工技艺现场表演及观众体验活动;
(五)举办获奖作品点评活动。
六、参展对象:
(一)销售方:江苏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省级工艺美术大师、优秀工艺美术工作者;工艺礼品、旅游纪念品生产企业和个人工作室。
(二)采购方:省内工艺美术品经销商、旅游景点旅游商品经销单位、礼品经营批发商及工艺美术精品收藏家、爱好者、南京市民和游客。
七、参展范围:
玉器、漆器、木石牙雕、珠宝首饰、抽纱织绣、地毯挂毯、民间工艺品、玩具、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品、工艺花画、红木家具、文房四宝 、剧装道具、金属工艺品、美术陶瓷、工艺礼品、旅游纪念品。
八、参展报名办法:
1、参展报名:请参展单位及个人在7月5日前将填写的《展位申报表》、《评比申报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集中报至苏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学会秘书处(联系人:冷坚、郭凯;电话:67511005,电子信箱:
1519449645@qq.com)。
2、付款方式:
请于7月5日前,将展位费、参评费交至苏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学会秘书处,由我会集中后送交省协会、学会。省协会秘书处收款后,将在展会结束后用挂号信寄上组委会开具的展位服务费发票至汇款单位的财务部。
九、展会评比:
本届博览会举办“2013‘艺博杯’—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奖”和“2013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新人新作奖’”评比,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金、银、铜、等各类奖项。届时将以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江苏省工艺美术学会和博览会组委会的名义颁发“2013‘艺博杯’—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奖”奖牌及证书(博览会组委会将向获奖单位或个人收取一定的奖牌、证书制作费);以江苏省经信委的名义颁发“2013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新人新作奖’”证书。
十、评比范围:同“七、参展范围”。
十一、参评条件及要求:
(一)“2013‘艺博杯’—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奖”参评作品申报条件:
1、参评作品必须是参加本届博览会的实物,是本人或集体的原创代表作。 每位参评者限报3件(套)作品,每个标准展位限报6件(套)作品。
2、作品选材精良、设计精美、技艺精湛、风格独特,具有较高的观赏性和艺术水平。
3、作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设计、技术、工艺、审美与时俱进。
4、作品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收藏价值。
(二)参评要求:
1、不可同时参加“新人新作奖”评比。
2、每件参评作品申报费为100元,每套参评作品申报费为200元。
本届博览会将免费在会刊上刊登所有参展企业或个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主要负责人姓名。
(组委会对使用2个展位及以上参展单位免费提供会刊内页广告一页;4个展位的可获免费内页广告二页)。
苏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苏州市工艺美术学会
2013年5月30日